English

出国从事商务活动

如何办理出入境手续(四)
1998-10-26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无主管企业、外资企业的人员出国进行商务活动,包括商务洽谈、市场、项目考察、产品开发与营销、技术设备的引进、技术培训及与商务有关的会议等。可在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因私护照。须提交的材料如下:

1、经过年检合格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(查验原件,收复印件)。

2、公司成立的批准证书或公司章程。

3、申请人与该公司签订的聘书或劳动合同。

4、公司法人的派遗函(凡企业法人,且在公司营业执照副本上注有其姓名和职务的,无需提供派遗函和聘书)。

5、境外邀请部门的邀请函。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